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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3件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志愿服务组织要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个人乱发小广告被处罚,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减免处罚;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公共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等规定。
▲发布会现场图。吴思 摄
为志愿者买保险有法可依
截至2023年8月30日,南宁市在“桂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达170多万人,注册志愿服务队伍6300多支,志愿服务范围覆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
《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已有12年之久,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完善了志愿服务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增加了一些可操作性强的促进措施。比如:推动基层志愿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乡志愿服务协同发展,关于大型活动志愿服务要求,强化专业志愿服务力量,推广“社工+志愿服务”协作机制等措施。
这次立法将南宁市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保险的经验做法写入《条例》,还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强制保险的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受到人身伤害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志愿者因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应当及时组织救助以及协助志愿者维权。
此外,新《条例》鼓励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支持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发展。
指使或组织他人乱发小广告最高罚5000元
《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违法小广告治理制度体系。一方面“该堵的堵”: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将小广告发布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源头约束;加大打击力度,细化了不同类型的违法小广告处罚措施,不留处罚空白。
另一方面“该疏的疏”:正视群众正当合理的招租、招工、家政等信息发布需求,对公共信息栏的设置管理做了规定,让这些信息类广告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不影响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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