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写法是什么?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时间:2023-05-18 15:39:24    来源:法制网

一、

本合同解除权能转让吗

本合同解除权不能转让。只可以转让合同中债权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怎么写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写法如下:

1.写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的事实;

2.写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原因、事由;

3.写明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明确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写明违约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标签:

读图

X 关闭

X 关闭